【招标结果】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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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381-00236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双台子村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原厂零配件,维保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等,均由服务中标人承担(不包含所有第三方产品),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我院配有一台GE品牌CT型号Optima670,整机全保包含球管。维保设备:Optima 670,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玮、栾金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环城东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中心医院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40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JH24-210381-00236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双台子乡双台子村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1,0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原厂零配件,维保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差旅费及备件费等,均由服务中标人承担(不包含所有第三方产品),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我院配有一台GE品牌CT型号Optima670,整机全保包含球管。维保设备:Optima 670,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玮、栾金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6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环城东路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中心医院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40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中心医院GE64排CT维保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弘语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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