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4/4/10】【我要打印】 | ||||||||||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4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性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鹤大线(平原城至坎川岭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杏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96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 ,招标人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国道鹤大线本溪市桓仁县境内。路线起于平原城,终于坎川岭,设计桩号为K1160+500-K1204+300,全长43.8公里。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横纵裂缝、龟裂、车辙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预防养护处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沿线桥涵、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9月15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 ||||||||||
|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