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1-00029
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8,000.00
最高限价(元):3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转移政府、社会和家庭因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等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减少残疾人经济损失,现进行本项目采购。本项目主要参保内容包含苏家屯区残疾人意外伤害。
二、基本要求:
拟为全区约 10600名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当日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中本区实际残疾人数为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三、服务内容:
1.保险种类
(1)意外伤害保险:
①身故
A.保障金额:6000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②残疾
A.保障金额:1000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③医疗费用
A.保障金额:1000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约定赔付保险金。
(2)意外住院津贴:
A.保障金额:1800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意外住院,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予津贴保险金。(免赔付3天,每天给付100元,最高给付 180天)。
2.拓展超龄人员:原参保年龄为18-65周岁,现拓展为18岁之前,65岁之后均可参保。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00:00:00起至 2025年4月25日 23:59:59止。(在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在中标30日历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0日历天内通过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在收款2日历天内提供保单和发票,完成投保工作。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违约责任: 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6.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保险明细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00:00:00起至2025年4月25日23:59:59止。(在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应业务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开标地址: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1-00029
项目名称:202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8,000.00
最高限价(元):3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转移政府、社会和家庭因残疾人发生意外伤害等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鼓励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减少残疾人经济损失,现进行本项目采购。本项目主要参保内容包含苏家屯区残疾人意外伤害。
二、基本要求:
拟为全区约 10600名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实际参保人数以合同签订当日录入残疾人信息数据库中本区实际残疾人数为准)。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
★三、服务内容:
1.保险种类
(1)意外伤害保险:
①身故
A.保障金额:6000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
②残疾
A.保障金额:10000元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③医疗费用
A.保障金额:1000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约定赔付保险金。
(2)意外住院津贴:
A.保障金额:1800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
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意外住院,保险人按照实际住院天数给予津贴保险金。(免赔付3天,每天给付100元,最高给付 180天)。
2.拓展超龄人员:原参保年龄为18-65周岁,现拓展为18岁之前,65岁之后均可参保。
★四、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00:00:00起至 2025年4月25日 23:59:59止。(在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在中标30日历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0日历天内通过电汇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在收款2日历天内提供保单和发票,完成投保工作。
4.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违约责任: 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6.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保险明细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6日00:00:00起至2025年4月25日23:59:59止。(在采购人对上一年度服务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保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相应业务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开标地址: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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