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500-00144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1、技术保障服务需求
提供至少4名技术人员(值班技术人员应具备机动车驾驶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协助值班人员对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及应急突发事处现场处置期间的技术保障和设备操作技术服务,确保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提供24小时技术保障与视频会议运行维护项目,主要保障应急综合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点调系统、各安全生产检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控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供货商需按照项目使用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人员支撑,其中项目经理需具备通讯工程师证书并可提供24小时响应,从业8年以上。
2.视频会议系统运维保障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视频会议系统主要包括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防火墙、显示系统、配套网络和电源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
2.1运维服务工作要求
运维服务需要满足应急管理局11楼会议室和13楼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开展视频会议工作的保障工作,能够确保7*24小时内会议室的正常会议召开。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针对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和应急指挥中心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
1)按照操作规程对视频会议系统、防火墙、显示系统、中控系统等进行操作,包括各种会议的会前布置会场、调试、会期保障、记录、会后资料整理;
2)对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中不同终端进行操作与管理,配合完成各项会议测试、联调及保障工作;
3)保障麦克正常使用,以及调音的音频传送;
4)Web视频会议系统的升级及日常维护;
5)保障会议大屏播放正常,以及值班室电脑监控平台会议中的正常使用;
6)定期进行关键设备、系统的巡检,及时发现系统隐患或设备故障并予以排除,每次视频会前通知运营商做好线路保障,如有故障积极催促、配合处理;
7)如遇工作环境变更,配合用户进行系统迁移,提供技术指导;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事项。
2.3日常系统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应急管理局日常使用的平台包括:国家应急综合指挥系统、辽宁省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等,需安排运维服务人员对各类平台进行基础的运维服务。
1)运维服务工作要求针对平台进行日常功能巡检操作,确保应急信息的接收和报送的畅通。
2)服务内容及要求
提供每日24小时运维服务。
①熟练操作各系统平台,熟悉各系统功能模块的操作,主要包括:平台登陆、信息报送、信息接收、文件上报、值班管理等功能操作、日报告等功能操作;
②应急处置完成后,协助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③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使用人要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如不能满足本项目使用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直至本项目使用人满意为准。
3.如供应商违反采购需求则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接受处罚。
4.供应商需按照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拟派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维护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考核内容
(1)系统可用率
(2)服务质量
(3)人员考核
3.考核频率
考核按月进行,每季度汇总各次考核情况,组成对服务提供商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
若完成任务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低,采购人将视情况扣减服务费。具体扣减标准在由采购人另行规定。
4.考核评分细则
5.考核组织方式
考核机构: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供应商常驻代表参加。
考核时间:每月由供应商提交上月自查报告;每月考核小组根据上月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每月由考核小组出具上月考核报告,并通报考核结果。
对考核有异议的,由考核小组裁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加密备份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发至邮箱1370741624@qq.com)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两种方式,供应商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穆海菲 ***
邮箱地址: 1370741624@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分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6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海菲
电 话: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500-00144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行及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1、技术保障服务需求
提供至少4名技术人员(值班技术人员应具备机动车驾驶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协助值班人员对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及应急突发事处现场处置期间的技术保障和设备操作技术服务,确保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提供24小时技术保障与视频会议运行维护项目,主要保障应急综合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点调系统、各安全生产检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控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供货商需按照项目使用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人员支撑,其中项目经理需具备通讯工程师证书并可提供24小时响应,从业8年以上。
2.视频会议系统运维保障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视频会议系统主要包括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防火墙、显示系统、配套网络和电源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
2.1运维服务工作要求
运维服务需要满足应急管理局11楼会议室和13楼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开展视频会议工作的保障工作,能够确保7*24小时内会议室的正常会议召开。
2.2服务内容及要求
针对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和应急指挥中心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
1)按照操作规程对视频会议系统、防火墙、显示系统、中控系统等进行操作,包括各种会议的会前布置会场、调试、会期保障、记录、会后资料整理;
2)对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中不同终端进行操作与管理,配合完成各项会议测试、联调及保障工作;
3)保障麦克正常使用,以及调音的音频传送;
4)Web视频会议系统的升级及日常维护;
5)保障会议大屏播放正常,以及值班室电脑监控平台会议中的正常使用;
6)定期进行关键设备、系统的巡检,及时发现系统隐患或设备故障并予以排除,每次视频会前通知运营商做好线路保障,如有故障积极催促、配合处理;
7)如遇工作环境变更,配合用户进行系统迁移,提供技术指导;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事项。
2.3日常系统运维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应急管理局日常使用的平台包括:国家应急综合指挥系统、辽宁省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等,需安排运维服务人员对各类平台进行基础的运维服务。
1)运维服务工作要求针对平台进行日常功能巡检操作,确保应急信息的接收和报送的畅通。
2)服务内容及要求
提供每日24小时运维服务。
①熟练操作各系统平台,熟悉各系统功能模块的操作,主要包括:平台登陆、信息报送、信息接收、文件上报、值班管理等功能操作、日报告等功能操作;
②应急处置完成后,协助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③完成其他交办工作。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使用人要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如不能满足本项目使用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直至本项目使用人满意为准。
3.如供应商违反采购需求则根据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接受处罚。
4.供应商需按照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拟派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维护考核办法
1.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考核内容
(1)系统可用率
(2)服务质量
(3)人员考核
3.考核频率
考核按月进行,每季度汇总各次考核情况,组成对服务提供商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
若完成任务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低,采购人将视情况扣减服务费。具体扣减标准在由采购人另行规定。
4.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评分细则(按月度考核,每月满分100分) |
1 | 系统可用率 | 当月系统可用率(除第三方)未达到95%,按每低于1%扣1分。 |
2 | 服务质量 | 1.接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或接任务后未及时开展的,按每超过1小时0.5分累计扣分。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
2.现场作业未落实安全文明生产措施或措施不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每处扣1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
3 | 人员考核 | 团队成员每迟到早退一人次,扣除100元。团队成员每旷工一人次,扣除300元。 |
5.考核组织方式
考核机构: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供应商常驻代表参加。
考核时间:每月由供应商提交上月自查报告;每月考核小组根据上月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每月由考核小组出具上月考核报告,并通报考核结果。
对考核有异议的,由考核小组裁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21世纪大厦西门进入),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加密备份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发至邮箱1370741624@qq.com)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两种方式,供应商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1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 穆海菲 ***
邮箱地址: 1370741624@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区分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65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穆海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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