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条幅、海报宣传展板等采购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条幅、海报宣传展板等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采购公告—条幅、海报宣传展板等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条幅、海报宣传展板等采购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4-031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两校区(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会议、班次工作需要,拟采购条幅、立式展架、标牌及海报等相关物品,同时做好相应配送及安装工作。(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0万元,高于10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具有履行合同内容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企事业单位的类似合同项目的成功案例);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工作时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具有履行合同内容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企事业单位的类似合同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30分。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联系人:***,18909883343。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2743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4-031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两校区(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会议、班次工作需要,拟采购条幅、立式展架、标牌及海报等相关物品,同时做好相应配送及安装工作。(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10万元,高于10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具有履行合同内容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企事业单位的类似合同项目的成功案例);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工作时间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号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具有履行合同内容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承接过企事业单位的类似合同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9时30分。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联系人:***,18909883343。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4-2398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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