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宽甸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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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宽甸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宽甸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4-04-01 至 2024-04-09 | 撰写单位: |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 | (宽甸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624-00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宽甸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采购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格式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中的第“ 2)”部分内容稍作调整。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查看,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2日 19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宽甸镇黄椅山路201转盘南侧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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