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024
项目名称: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37,400.00
最高限价(元):4,837,4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垃圾压缩系统1套、垃圾集装箱2个、车厢可拆式垃圾车1辆、移箱机构1套、雾化除臭设备1套、垃圾收运车8T4辆、垃圾收运车3T2辆、垃圾桶(成品)510个。(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为可加密U盘或普通U盘将文件加密)形式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请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认真做出有效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新宾镇兴京街2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xbzfcg@163.com
开户行: 新宾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85312010102164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024
项目名称:辽宁省新宾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南杂木镇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37,400.00
最高限价(元):4,837,4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垃圾压缩系统1套、垃圾集装箱2个、车厢可拆式垃圾车1辆、移箱机构1套、雾化除臭设备1套、垃圾收运车8T4辆、垃圾收运车3T2辆、垃圾桶(成品)510个。(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为可加密U盘或普通U盘将文件加密)形式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请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认真做出有效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新宾镇兴京街2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xbzfcg@163.com
开户行: 新宾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服务中心(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85312010102164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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