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高网高速公路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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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高网高速公路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高网高速公路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高网高速公路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8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10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备份文件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活动并经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高网高速公路项目督导抽检试验检测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4月8日9: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10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等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自身操作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备份文件一份(存储介质为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活动并经政府采购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启用,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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