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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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BGS2024-03030
项目名称: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BGS2024-03030
项目名称: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县大队食材配送项目(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青年点饭店右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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