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1059
项目名称: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0,954.00
最高限价(元):680,954
采购需求:查看
目前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锦州段北京方向路基、桥涵、临时保通路面已完工,预计2024年3月至12月北京方向双向车道通行、沈阳方向封闭施工,年末完成沈阳方向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交安质〔2022〕260号)和《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需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为高速监督工作服务。
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细集料、粗集料、水泥、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砂浆、水、外加剂、掺合料、土工合成材料、压浆材料、防水材料、钢材与机械连接接头、预应力用钢材及锚具、夹具、连接器、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波纹管等材料检测;
2.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混凝土结构、基坑、地基与桩基、桥梁结构、附属设施等相关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坚持抽检时效。加强检管结合、协同联动。抽样任务要在抽样后当日送检,自抽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3.工程交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
4.具体检测参数以甲方现场实际督查项目为准,并不仅限于以上检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8-2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hh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府路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570601040005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1059
项目名称: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 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锦州段)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80,954.00
最高限价(元):680,954
采购需求:查看
目前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锦州段北京方向路基、桥涵、临时保通路面已完工,预计2024年3月至12月北京方向双向车道通行、沈阳方向封闭施工,年末完成沈阳方向路基、桥涵、路面工程施工。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辽交安质〔2022〕260号)和《关于做好高速公路项目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2024年京哈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交工质量验证性检测工作,需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为高速监督工作服务。
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如下:
1.细集料、粗集料、水泥、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沥青混合料、水泥混凝土、砂浆、水、外加剂、掺合料、土工合成材料、压浆材料、防水材料、钢材与机械连接接头、预应力用钢材及锚具、夹具、连接器、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波纹管等材料检测;
2.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混凝土结构、基坑、地基与桩基、桥梁结构、附属设施等相关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坚持抽检时效。加强检管结合、协同联动。抽样任务要在抽样后当日送检,自抽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3.工程交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检测。
4.具体检测参数以甲方现场实际督查项目为准,并不仅限于以上检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8-2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hh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府路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570601040005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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