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2073,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沈水湾污水处理水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满堂河污水处理厂等12单位开展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
2.1.2 招标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检测包括辽宁环保下属10家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COD仪、氨氮仪、总磷监测仪、总氮监测仪、PH、水温和流量计等指标,每月进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工作,每月比对一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并出具相应的比对监测报告。监测时间定为每月中旬进行采样(以实际为准);投标人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服务,现场监测后10天内出具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报告(如第一次比对未通过需要进行第二次比对,直到比对合格为止)。进出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委托监测包括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管理要求,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12家分子公司提供进出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进行委托监测服务,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1.3 服务地点: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沈阳市铁西区兴凯湖街21号。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80号。北部污水处理厂:沈阳市昆山西路258号。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一街1号。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路395号。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沈北新区天王北街 49 号。沙岭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上河湾村。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闸上村。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材料分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正良4路53号。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
2.1.4 服务期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检测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进出口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委托监测项目:(1)北部污水处理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造化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陵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检测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为准。(2)材料分公司:检测服务期限在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内容须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常规表一、表二19项全部检测项目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所要求的检测项目,须提供证书附表(含有流量、pH 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b、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噪声、污泥等相关内容检测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污染源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项目合同业绩1份,或国内污水(废水)、大气(废气)、污泥、噪声检测服务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12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11314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环保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2073,招标人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沈水湾污水处理水厂、北部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满堂河污水处理厂等12单位开展污染物例行监测检测服务。
2.1.2 招标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检测包括辽宁环保下属10家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COD仪、氨氮仪、总磷监测仪、总氮监测仪、PH、水温和流量计等指标,每月进行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工作,每月比对一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并出具相应的比对监测报告。监测时间定为每月中旬进行采样(以实际为准);投标人按照环保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服务,现场监测后10天内出具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报告(如第一次比对未通过需要进行第二次比对,直到比对合格为止)。进出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委托监测包括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管理要求,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12家分子公司提供进出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进行委托监测服务,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1.3 服务地点: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沈阳市铁西区兴凯湖街21号。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吉力湖街180号。北部污水处理厂:沈阳市昆山西路258号。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西二十一街1号。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沈阳市沈河区沈水东路395号。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沈北新区天王北街 49 号。沙岭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污水处理厂。东陵污水处理厂: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大街上河湾村。造化污水处理厂:沈阳市于洪区闸上村。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九东路58号。材料分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正良4路53号。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二街2号。
2.1.4 服务期限: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检测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进出口水、大气、污泥、噪声、筛分物浸出液委托监测项目:(1)北部污水处理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仙女河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造化污水处理厂、新城子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陵污水处理厂、沙岭污水处理厂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检测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为准。(2)材料分公司:检测服务期限在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内容须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常规表一、表二19项全部检测项目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所要求的检测项目,须提供证书附表(含有流量、pH 值、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b、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烷基汞、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噪声、污泥等相关内容检测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污染源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项目合同业绩1份,或国内污水(废水)、大气(废气)、污泥、噪声检测服务合同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3-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12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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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113140@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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