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招标公告(2024-JHHDKI-G4001)(第1包)
【招标公告】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招标公告(2024-JHHDKI-G4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询价公告
葫芦岛某部对院内实施绿化规划施工,已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筹资方式为单位预算经费,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定绿化移栽施工单位。
1、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HHDKI-G4001
3.项目地点:葫芦岛
4.项目概况
对需绿化场坪进行清理平整(10500平方米),院内移栽栾树75棵、银杏70棵、云杉87棵、小叶黄杨271.48㎡、丁香1964.26㎡;购置并种植海棠69棵、红花萱草1312.53㎡、金鸡菊1544.16㎡。(树木直径按照现场实际确定,院内运距≤1公里)。
5.控制价:25万元,最终合同价按照各报名企业报价最低者确定,最终结算按照中标单位单价乘以实际栽种成活数量确定。
6.工期: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施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5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等技术能力和条件,2021年以来有类似绿化工程业绩,且具有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资质。(注: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证明,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或验收为准均可。)
8.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8时(北京时间)。
9、报价地点:某部一楼会议室(葫芦岛市)
10、保证金:无。
11、报名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每日8:00-12:00、15:00-18:00时通过电话短信形式进行报名,收到回信即为报名成功,未收到回信请电联。(格式为:XX单位报名参与你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项目编号为2024-JHHDKI-G4001,联系人为XX,联系方式为XX)
12、采购方式及报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09:00,各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赴现场(葫芦岛市某部)进行报价。
报名材料:
(1)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本人使用);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并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某部
报名联系人:孟先生、周先生
手 机:***
2024年3月22日
葫芦岛某部对院内实施绿化规划施工,已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筹资方式为单位预算经费,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定绿化移栽施工单位。
1、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HHDKI-G4001
3.项目地点:葫芦岛
4.项目概况
对需绿化场坪进行清理平整(10500平方米),院内移栽栾树75棵、银杏70棵、云杉87棵、小叶黄杨271.48㎡、丁香1964.26㎡;购置并种植海棠69棵、红花萱草1312.53㎡、金鸡菊1544.16㎡。(树木直径按照现场实际确定,院内运距≤1公里)。
5.控制价:25万元,最终合同价按照各报名企业报价最低者确定,最终结算按照中标单位单价乘以实际栽种成活数量确定。
6.工期:合同签订起15日内完成施工。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5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等技术能力和条件,2021年以来有类似绿化工程业绩,且具有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管理等相关资质。(注: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证明,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或验收为准均可。)
8.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8时(北京时间)。
9、报价地点:某部一楼会议室(葫芦岛市)
10、保证金:无。
11、报名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3月22日-3月28日每日8:00-12:00、15:00-18:00时通过电话短信形式进行报名,收到回信即为报名成功,未收到回信请电联。(格式为:XX单位报名参与你部2024年春季绿化项目,项目编号为2024-JHHDKI-G4001,联系人为XX,联系方式为XX)
12、采购方式及报价时间:2024年3月29日09:00,各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材料赴现场(葫芦岛市某部)进行报价。
报名材料:
(1)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本人使用);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并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某部
报名联系人:孟先生、周先生
手 机:***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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