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需求公示(2024-JQ41-W1011)(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7包)
【招标预告】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需求公示(2024-JQ41-W1011)(第1、2、3、4、5、6、7、8、9、10、11、12、13、14、15、17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1-15、17)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2024-JQ41-W1011(1-15、17)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01包设备137万元;02包设备:24.5万元;03包设备:9万元;04包设备:10万元;05包设备:99.6万元,试剂耗材:5950.1540万元;06包设备:100万元;07包设备:10万元;08包设备:0.4万元,试剂耗材:66.25万元;09包设备:14.954万元;10包设备:8万元;11包设备:64万元;12包设备:98万元,试剂耗材:162.8660万元;13包设备:25.4万元;14包设备:14.8万元;15包设备:18万元;17包设备:2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若注册证组成中无附页,可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excel表中资格条件要求,*/★号资格条件对应上述1-4内容提供。(说明:若附件excel表中资格条件未加*/★号,则视为不需要提供1-5特定资格条件)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zcgxq01@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期限:
2024年3月21日8:00时至2024年3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某部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bzcgxq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电话:***
邮箱地址:326282513@qq.com
2024年3月21日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攻坚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2024-JQ41-W1011(1-15、1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 名 称 | 质量 技术 标准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付 (实施) 时间 | 交货地点 | 包号 |
1 | 低温大容量离心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 |
2 | 卡式离心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 |
3 | 离心机(标本)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 |
4 | 血型血清学离心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 |
5 | ﹣30度冰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2 |
6 | 试剂冰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2 |
7 | 视力表投影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3 |
8 | 心理压力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4 |
9 | 血管内冲击波治疗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5 |
10 | 流式细胞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6 |
11 | 便携式血气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7 |
12 | 一氧化氮呼气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8 |
13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4 | 环境有害气体快速检测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5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6 | 食品理化快速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7 | 食品细菌快速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8 | 水质安全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19 | 水质理化快速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20 | 水质食品样品采样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21 | 水质细菌采样检测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9 |
22 | 自动精液采集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0 |
23 | 液氮罐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1 |
24 | 荧光定量PCR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1 |
25 | 全自动血细胞分离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2 |
26 | 采血秤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3 |
27 | 酶标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3 |
28 | 洗板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3 |
29 | 血站智能配平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3 |
30 | 低温血液滤白柜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4 |
31 | 无菌接管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4 |
32 | 血小板震荡保存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4 |
33 | 多通道生化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5 |
34 | 超净工作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7 |
35 | 生物柜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7 |
36 | 显微镜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7 |
37 | 小型凝血分析仪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签定合同后1个月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17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满足检测(诊疗)项目所必需的主试剂、配套试剂、质控品、耗材必须一一填报,不报视为免费提供。 5.满足检测(诊疗)项目所必需的其他配套试剂耗材用量必须如实填报,后期使用中超出比例的使用量部分视为免费提供。 6.阳采/集采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
项目预算:01包设备137万元;02包设备:24.5万元;03包设备:9万元;04包设备:10万元;05包设备:99.6万元,试剂耗材:5950.1540万元;06包设备:100万元;07包设备:10万元;08包设备:0.4万元,试剂耗材:66.25万元;09包设备:14.954万元;10包设备:8万元;11包设备:64万元;12包设备:98万元,试剂耗材:162.8660万元;13包设备:25.4万元;14包设备:14.8万元;15包设备:18万元;17包设备:2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若注册证组成中无附页,可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5.具体要求详见附件excel表中资格条件要求,*/★号资格条件对应上述1-4内容提供。(说明:若附件excel表中资格条件未加*/★号,则视为不需要提供1-5特定资格条件)
五、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bzcgxq01@1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质疑。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期限:
2024年3月21日8:00时至2024年3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
七、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某部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沈阳市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bzcgxq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电话:***
邮箱地址:326282513@qq.com
2024年3月21日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