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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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AGGYJTFGZHD240321115111)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处置的危险废物属于计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再生资源,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处置周期(2024年标)内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和(HW08)和相关附页,投标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HW49-900-047-49、HW08-900-210-08和HW08-900-249-08代码的需出具能够处理此类危险废物代码的附页。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处置周期(2024年标)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与投标单位不同,则需提供两者之间签订的运输协议。
3.具备处置周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受到主管部门停止危废转运处罚。在危险废物运输、处置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5. 投标单位提供总体服务方案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和工作要求,根据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办法和制度等有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详细准确的分析,制定完整的工作方案。
6.合同业绩,提供近3年类似的废物处置项目业绩合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21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AGGYJTFGZHD240321115111)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矿业2024年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处置的危险废物属于计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再生资源,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处置周期(2024年标)内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和(HW08)和相关附页,投标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HW49-900-047-49、HW08-900-210-08和HW08-900-249-08代码的需出具能够处理此类危险废物代码的附页。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处置周期(2024年标)内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单位与投标单位不同,则需提供两者之间签订的运输协议。
3.具备处置周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受到主管部门停止危废转运处罚。在危险废物运输、处置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公司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5. 投标单位提供总体服务方案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和工作要求,根据危险废物处理管理办法和制度等有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详细准确的分析,制定完整的工作方案。
6.合同业绩,提供近3年类似的废物处置项目业绩合同。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9号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冯勤园 |
电话: | *** | 电话: | 6736661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21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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