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
【招标公告】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ZC2024-024
项目名称: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
预算金额:2,300,000.00
最高限价:2,300,000
采购需求:机房建设及迁移、信息化设备升级(详见采购需求明显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二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二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县人民医院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ZC2024-024
项目名称:抚顺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维护及升级
预算金额:2,300,000.00
最高限价:2,300,000
采购需求:机房建设及迁移、信息化设备升级(详见采购需求明显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二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二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县人民医院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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