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市顺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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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顺市顺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抚顺市顺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11-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内容“检测数量为189个”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0日 10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同时提供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顺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11-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及第三章服务需求,增加内容“检测数量为189个”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0日 10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同时提供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顺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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