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4-00026
项目名称: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副本各1份可邮递)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宏伟路13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地 址: 健康路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290780597@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宏伟支行
账户名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账号: 10001024010101085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624994334
项目概况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4-00026
项目名称: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省农业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购进垃圾收运设施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总体要求 |
1 | 3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5辆 | ★1.底盘发动机排放标准达到国六燃油排放标准,汽油车底盘 ★2.整车公告总质量≥3490kg ★3.整车公告整备质量≥1400kg ★4.整车公告额定载质量≥1935kg. ★5.整车尺寸(mm)≥4500×1600×1900 6. 底盘发动机功率≥82kw 7.前悬/后悬(mm)≥700/800 8.接近角/离去角(°)≥40/23 9.整车轴距≥2800mm 10.卸箱作业时间≤45s 11.拉箱作业时间≤35s 12.整车自卸角度(°)≥45 13.车辆应采用电气控制模式,通过操作盒按钮控制,操作者在驾驶室内可以完成所有的动作。 14.要求车辆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车辆在维修时,举升拉臂,撑起安全撑杆,保护维修人员安全 |
2 | 3m³垃圾箱 | 27个 | ★1.垃圾箱尺寸(mm)≥2200×1300×1100 ★2.垃圾箱容积≥3m³ ★3.底板厚度≥2mm ★4.顶板厚度≥1.8mm ★5.侧板厚度≥2mm ★6.前端板≥2mm ★7.总重量≥240kg ★8.箱体轨道最外宽≥930mm ★9.钩心高度≥935mm 10.投料门形式要求两侧各一个门,两边向上侧开 ★11.要求箱体密封无泄漏,防止二次污染 ★12.要求所提供的产品与原有产品配套使用,需使用方确认配套。 ★13.要求垃圾箱采用双定向轮,以便作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副本各1份可邮递)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宏伟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宏伟路13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地 址: 健康路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290780597@QQ.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宏伟支行
账户名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账号: 10001024010101085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62499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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