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办公室2024-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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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办公室2024-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办公室2024-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办公室2024-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11000007555503870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 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办公室2024-2025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委托,依法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努力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案件纠纷诉讼及仲裁代理等法律服务。 (1)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2)审查公司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合同文本,起草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3)参与商务谈判; (4)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5)提供重大专项法律风险分析研究; (6)案件纠纷诉讼及仲裁等相关代理服务; (7)其他为完成本次项目的相关法律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5.5万元(不含税),其中常年法律顾问预算2.4万元(不含税)/年,案件代理费预算3.1万元(不含税)/年,均按实际发生结算。 服务期限: (1)常年法律顾问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案件代理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案件代理费达到协议采购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服务地点:抚顺市及周边县区。 签约方式:与中选人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付款方式:比选人按季度向中选人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中选人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比选人向中选人结算。案件代理费为结案止后中选人提供 比选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90天内支付。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常年法律顾问费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案件代理费费率最高折扣限价为38%(在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最低收费比率的基础上进行 折扣报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比选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中选候选人,按照参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若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按有 效参选人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 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人员要求: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律师服务团队(含主诉律师)须包含至少3名具有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书,且从业年限平均为15年(含)及以上的专职 律师。 注:(1)需提供上述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执业年限以执业证号体现的执业时间为准,即执业证号第6-9位)、《律师 执业证》复印件需体现执业机构为参选人。 (2)社保证明须提供专职律师服务团队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 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 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参选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3)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不予计取,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认定的不予计取。 2.1.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完成的至少1份法律咨询案例类业绩和1 份诉讼代理服务案例类同类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1日下午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 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 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 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 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 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6甲号楼1至7层 联 系 人:*** 比选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110004 项目负责人:*** 夏爽 王英妮 李正鹏 赵昕 李媛媛 申航 苏春颖 电 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024-23960049 电子邮箱: 网 址:http://www.lnyicheng.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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