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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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三次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KL-ysyw20240318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转运交北镇支线1、转运交北镇支线2;转运交黑山支线1、转运交 黑山支线2;转运交义县支线1、转运交义县支线2;共6条农村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服务 期1年,采购结果一主一备。 4、招标内容:
包号邮路名称邮路里程 (公里)主力车 型 (米)主力车 型 (吨)单程/ 往返车辆权属最高限 价 (元 /趟)价格权 重预算 (万元)
1 包转运交北镇支线 11104.23单程社会30548.51%23.84
转运交北镇支线 21304.23单程社会32451.49%
2 包转运交黑山支线 11164.23单程社会31149.60%23.71
转运交黑山支线 21204.23单程社会31550.40%
3 包转运交义县支线 11454.23单程社会3408.87%12.85
转运交义县支线 21144.23单程社会30991.13%
车型折算系数车型3 吨5 吨
系数11.36
注:本项目共分 3 个包,兼投不兼中,每包中标供应商 2 个,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 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 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 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7.管理规范: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5.8.经营规模: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 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5.9.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 2 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 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 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 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 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 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 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 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5.10.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 印件。 5.1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 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 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5.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起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 托运输业绩。 5.13.中标后,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 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 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 书。 5.14.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 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 于¥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5.15.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 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5.1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5.17.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 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5.18.投标人须承诺厢式车:3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15 立方米,5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35 立 方米,8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45 立方米,12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55 立方米,20 吨车辆容积不 低于 85 立方米,30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110 立方米,40 吨车辆容积不低于 130 立方米。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领取招标文件。 6.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线上报名)CA 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 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 CA 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 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咨 询电话:4000809508 或 CA 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 9:00-17:00)注:在中国邮 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6.3 文件费:300 元/包,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其他约定:无。 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 55-157 号 邮政编码:121000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3727777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227000730 账 号:4101 0011 8294 354 电子邮件: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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