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抚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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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抚区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新抚区 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4-03-12 至 2024-03-19 | 撰写单位: |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 | (新抚区 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402-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抚区 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由原2024年03月26日09点30分变更为2024年03月27日10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3日 09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同时提供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南花园东三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珺鸿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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