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0507
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293.12
最高限价(元):131,293.12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南甸生态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新宾县)
造林面积348.35亩,造林树种为日本落叶松,苗木量为58174株,造林方式为新植。幼抚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51,339.79
最高限价(元):951,339.79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南甸生态林场、国有小市生态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新宾县、本溪县)
造林面积1908.6亩,造林树种为红松,苗木量为298142株,造林方式为包括新植、补植。幼抚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43,069.04
最高限价(元):643,069.04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卧龙生态林场、国有彩屯生态林场、国有本溪市生态实验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明山区、溪湖区、平山区)
造林面积2169.9亩,造林树种为日本落叶松、红松、刺槐,造林方式为新植。幼抚1遍次或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220房间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szgc@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22120100100087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0507
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4年度春季造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293.12
最高限价(元):131,293.12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南甸生态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新宾县)
造林面积348.35亩,造林树种为日本落叶松,苗木量为58174株,造林方式为新植。幼抚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51,339.79
最高限价(元):951,339.79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南甸生态林场、国有小市生态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新宾县、本溪县)
造林面积1908.6亩,造林树种为红松,苗木量为298142株,造林方式为包括新植、补植。幼抚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43,069.04
最高限价(元):643,069.04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建设单位为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国有卧龙生态林场、国有彩屯生态林场、国有本溪市生态实验林场(建设地点位于明山区、溪湖区、平山区)
造林面积2169.9亩,造林树种为日本落叶松、红松、刺槐,造林方式为新植。幼抚1遍次或2遍次。
由中标方组织造林施工、按造林设计进行苗木采购造林,造林结束后在6-8月份按照甲方要求对新造林进行幼林抚育,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标准、幼林抚育技术标准严格《造林技术规程》、辽宁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森林抚育》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等标准执行。中标方需具备同时组织多人造林的能力,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造林工作,苗木应确保为一级苗上山造林。验收标准为当年造林成活率应保证在85%及以上,将对工程分阶段验收,包括栽植质量、苗木质量、幼抚作业质量、造林成活率等。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地块造林工作需在4月2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X-220房间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szgc@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森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22120100100087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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