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HHDUP-F1003)(第1包)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3-13

【招标公告】某部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HHDUP-F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某部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某部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2024-JHHDUP-F1003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 
2.2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投标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100%,则视为无效投标。
2.4服务期限:贰年,以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算起。
2.5招标范围:维修内容主要包括内外墙维修、地面维修、屋面防水、室内吊顶、室外场坪、供排水管线、供暖管线等。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7其他:本项目确定5家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需提供最近1年任意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业资格证明材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
3.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 ,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申领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9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2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5.3发售地点及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 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审核通过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进入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5.4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统一发放,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2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6.3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要踏勘。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监 督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262620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9.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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