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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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朝阳市第二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258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红旗延伸点
履约期限:3年(“1+2”模式,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服务内容:
垃圾清运工作:对总院区和红旗院区产生的日常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且能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理,每日早7点半完成全院所有各部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及处理工作,并将垃圾筒返回原位,按照医院要求用专用电梯运送并保持电梯轿厢清洁,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实行1年+2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考核情况,第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 址: 朝阳大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0258
项目名称: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红旗延伸点
履约期限:3年(“1+2”模式,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服务内容:
垃圾清运工作:对总院区和红旗院区产生的日常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且能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理,每日早7点半完成全院所有各部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及处理工作,并将垃圾筒返回原位,按照医院要求用专用电梯运送并保持电梯轿厢清洁,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实行1年+2年模式,即在第1年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考核情况,第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地 址: 朝阳大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双塔区人民路1B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详见采购文件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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