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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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服务及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421-002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服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保证金账号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调整后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001包: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服务
户名: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子账号:20015213374000004848
002包:绥中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监理服务
户名: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子账号:20015213374000004855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1日 08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完成后投标人须将“回执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ftztb_2019@163.com),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地  址: 绥中县滨港路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1389898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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