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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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LHZC2***24***22***(招标文件编号:LHZC2***24***2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定点加油服务
费率(%):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程、李涛、王艳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2】198***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7.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427-78***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31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定点加油服务
费率(%):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 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 定点加油服务及相关服务。 | 1.加油站油品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必须能够保证95#、92#汽油的供给。 2.加油站需适当的提供优先服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高应急加油服务。 3.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 4S 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加油站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报价单位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可行性,由采购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在采购单位认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2年。 | 加油站油品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必须能够保证95#、92#汽油的供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程、李涛、王艳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2】198***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盘锦市兴隆加油站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7.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427-78***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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