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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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04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94,000.00
最高限价(元):1,894,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完成决算审计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630104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13840158909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04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94,000.00
最高限价(元):1,894,000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项目完成决算审计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总承包一项或多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北街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xyf@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建设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630104000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冬梅
电 话: 1384015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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