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辽阳市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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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辽阳市 采购单位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0-00434
项目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1.35
采购需求:查看
01包:
★1、车辆保险(承保险种及保险金额):
保险有效期:合同生效后一年。
机动车损失险(按车辆价值承保,不计免赔、机动车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0万/座、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10万/座、医保外用药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承保)、车船税。
特别约定:193台车辆全年保费合计不得超过150万元(其中:车辆保单承保车辆信息以投保时投保人提供的机动车辆行驶证登记为准,保险人应按照行驶证信息确定是否可承保并据实录入。对于无法提供行驶证的车辆,由投保人提供的车辆VIN码及发动机号确认承保信息,保险人核对后进行承保。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以车辆信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拒绝履行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在辽阳市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所有保险项目的理赔响应时间7个工作日。
★3、承保方案
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具体的保险险种承保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内容
★4、理赔服务及其他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国家保险政策不变、合同条款不变、上年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得条件下,在上年合同终了10日前可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26,000.00
最高限价(元):1,0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02包:
★1、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有效期:2024年5月9日零时起至2025年5月8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
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元;
免赔:公众责任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济赔偿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4.公共责任险:由于路灯设施损坏、漏电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路灯井、排水井、化粪池井、房产下水井、道路、塌陷、破损、下沉,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盖、破损、丢失、下沉、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及以上维修期间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市政设施财产一切险:
保险有效期:2024年5月9日零时起至2025年5月8日24时止。
资产总额:3441.7万元
免赔:财产一切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管理的区域内由于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井盖损坏、丢失、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付。
★3、树木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条款):
保险有效期:2024年6月15日零时起至2025年6月14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7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40万元
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60万元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特别约定:
(1)投保的财产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地震除外);
(2)投保的财产丢失。
★4、保险公司在辽阳市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所有保险项目的理赔响应时间7个工作日。
★5、承保方案
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具体的保险险种承保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内容
★6、理赔服务及其他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国家保险政策不变、合同条款不变、上年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得条件下,在上年合同终了10日前可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PP观看网络直播,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ysjyzxzfcg@163.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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