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F-SYZB-XS-202402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眩晕诊疗仪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方式:现场购买,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请公对公汇款至开户行: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880188018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tm***@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1800953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F-SYZB-XS-20240223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眩晕诊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眩晕诊疗仪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应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方式:现场购买,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复印件、标书费转账凭证(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鲜章)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请公对公汇款至开户行: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8801880186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8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第二中医医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楼4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tm***@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1800953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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