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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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辽宁立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2/26】【我要打印】 | ||||||||||||||||||||||||||||||||||||||||||||||||||||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21140022490714 发布日期:2024-02-23 项目名称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140022490714 标段(包)名称 石河绥中县永安堡乡段治理工程二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22490714002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2-23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2-2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3120065 招标人 绥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9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 邮箱 10059092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人 牛先生 电话 15040993546 邮箱 lntdgczxyxgs@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点击下载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牛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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