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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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1.1 项目背景概况
化建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024.12.31。
2.1.2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大连石化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的承揽单位,将其中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进行招标。
2.1.3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大连石化、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的承揽单位,将其中的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进行招标,计划投资暂定620万(含税)。
2.3 主要技术要求
2.3.1.工程说明
2.3.1.1 工程概况
2.3.l.1.1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化建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机械租赁。
2.3.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
施工场地为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区域。
2.3.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2.3.1.2.1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电及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详询招标人。
2.3.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项目投标阶段充分了解本项目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2.3.1.3 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项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做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3.2.承包范围
2.3.2.1内容包括:化建公司承揽的大连石化2024年大检修技措技改项目中的施工机械作业,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2.3.2.2本次招标的具体施工机械包括:1、汽车式起重机 25T;2、汽车式起重机 50T;3、汽车式起重机 80T;4、汽车式起重机 100T;5、汽车式起重机 130T;6、汽车式起重机 160T;7、汽车式起重机 200T;8、汽车式起重机 250T;9、汽车式起重机 300T;10、汽车式起重机 350T;11、汽车式起重机 500T;12、平板拖车组 30T;13、平板拖车组 40T;14、自卸汽车 12t;15、载重汽车 5t;16、载重汽车 10t;17、交流弧焊机 21kv.A;18、直流弧焊机 32kv.A;19、氩弧焊机 500A;20、焊条烘干箱 80*80*100;21、柴油发电机 200kw;22、电动空气压缩机 6m3/min;23、试压泵 25MPa;24、热处理机功率 100kW等。
2.3.3.工期要求
2.3.3.1 合同工期
本项目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签订合同后-2024.12.31。
2.3.3.2 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
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要求。
2.3.4.质量要求
2.3.4.1 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3.4.2 特殊质量要求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 / 2.3.5. HSE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措施要求
2.3.5.1需提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按照集团公司、业主单位和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HSE具体要求执行。
2.3.5.2需提供农民工纠纷保证措施,农民工资发放按三表一合同措施执行。
2.3.6. 适用规范和标准
2.3.6.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2.3.6.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同时执行集团公司、业主单位及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3.6.1.2施工机械作业规范按照以下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SH/T3536-2011),《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15-2017),《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HG/T 21574-200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Q0002-2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JB8112-1999)《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2006),《石油化工大型设备运输施工技术规范》(SH/T3557-2015)。
2.3.6.1.3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用机械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2.3.6.1.4 本项目使用机械及现场施工标准必须满足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和业主单位要求。
2.3.6.2 其它要求
2.3.6.2.1中标人提供施工机械租赁服务,包括租赁期间的组安装、运行、维护、作业人员工资等。中标人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
2.3.6.2.2 施工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投标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招标人施工工程的正常施工。
2.3.6.2.3起重机械驾驶员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证,相应的车型匹配的驾驶证。
2.3.6.2.4所有车辆入厂检测费用及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和业主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2.3.6.2.5在合同工期内,招标人如需要租赁机械,会提前一天通知相应中标人,中标人须及时组织机械按时到指定位置,以保证发包方施工需要。
2.3.7. 操作规程要求
必须提供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操作规程。
2.4报价要求
2.4.1.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总价给付比例。
2.4.1.2投标人依据附件1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给付比例,给付比例上限92%,报价步距为0.1%。每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4.1.3本项目道路起重运输机械和履带式起重机械台班按照10小时壹个台班,不足5小时,按照半个台班计取,超过5小时不足10小时按一个台班计取,超过10小时,按小时累计;其他施工机械(如空气压缩机、电焊机、发电机等)按照天数累计(每天按照24小时计算)。
2.4.1.4道路水平运输机械夜间压车台班不予支付。
2.4.1.5本项目所有机械都无进出场费用,无闲置台班费用。
2.4.1.6税金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4.1.7投标报价的原则:
除增值税外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中标价格之内。
2.4.2.报价风险
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发生费用及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风险费无论在总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
2.4.2.1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来回运费;
2.4.2.2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
2.4.2.3 机械调遣和机械燃油费等;
2.4.2.4 预防自然灾害(非不可抗力)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4.2.5 招标人供应材料延误,停水,停电,等造成可能出现的连续14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费;
2.4.2.6 其它因素引起的窝工或者工期延长增加的各项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4.2.7 各种因素引起的临时设施、管理费用、现场服务费用增加;
2.4.2.8 HSE费用的变化。
2.4.3.如果有迹象证明某项工程指定中标单位不能按招标方要求完成本标段施工,招标方有将工程范围内全部或部分施工内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权利。在施工过程中,指定中标单位有义务做好配合工作。
2.4.4.合同价款及结算
2.4.4.1具体施工工程,针对施工机械需求,依据中标单位实际机械配备能力,按中标排名先后,与排名在前的中标人优先签订机械租赁合同。
2.4.4.2本项目结算:按照承包人据实审定的工程量,执行附表1中机械台班单价价格,并按中标总价给付比例结算,即为最终结算不含税金额,单价中已包含除增值税外所有费用;
2.4.4.3本项目道路起重运输机械和履带式起重机械台班按照10小时壹个台班,不足5小时,按照半个台班计取,超过5小时不足10小时按一个台班计取,超过10小时,按小时累计;其他施工机械(如空气压缩机、电焊机、发电机等)按照天数累计(每天按24照小时计算)。
2.4.4.4道路水平运输机械夜间压车台班不予支付。
2.4.4.5本项目所有机械都无进出场费用,无闲置台班费用;
2.4.4.6所有车辆入厂检测费用及手续办理由中标人负责,保证招标人需要用车时及时到位;
2.4.4.7车辆和司机出现违章造成安全问题及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中标单位在办理合同付款时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
2.4.4.8现场水、电等能源由承包人按照现场实际发生向业主方缴纳。
2.4.4.9除非另有规定,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2.4.5.合同价格的调整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投标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4.6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无预付款和进度款;经招标人审定的工程量签证按季度进行结算,业主方未支付招标人进度款时,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项目中提供下述每种设备至少一台。1、汽车式起重机 25T;2、汽车式起重机 50T;3、汽车式起重机 80T;4、汽车式起重机 100T;5、汽车式起重机 130T;6、汽车式起重机 160T;7、汽车式起重机 200T;8、汽车式起重机 250T;9、汽车式起重机 300T;10、汽车式起重机 350T;11、汽车式起重机 500T;12、平板拖车组 30T;13、平板拖车组 40T;14、自卸汽车 12t;15、载重汽车 5t;16、载重汽车 10t;17、交流弧焊机 21kv.A;18、直流弧焊机 32kv.A;19、氩弧焊机 500A;20、焊条烘干箱 80*80*100;21、柴油发电机 200kw;22、电动空气压缩机 6m3/min;23、试压泵 25MPa;24、热处理机功率 100kW,。
具体要求如下:
(1)自有和租赁的设备及车辆都须提供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购置发票或购买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租赁的设备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如提供的设备为合作方式,须提供机械合作协议。机械合作协议仅接受投标人与法人单位签署的机械合作协议,且提供的合作机械所有人须在单位名下,否则视为无效。
(4)提供的道路起重运输机械(第1项至第16项设备),提供行驶证正副本扫描件,且在行驶证中能够体现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内;如有履带式起重机械,须提供在有效检验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车辆如果是临牌的可以不提供行驶证但临时牌照期限须涵盖开标期。
(5)投标人所提供的机械,其机械性能可优于招标人要求,但不能低于本方案中所列,否则视为无效。
3.4.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为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申请截至时间之前。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2-2316:00:00至2024-02-28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3-06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 163714
电 话:0459-6411372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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