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锦州锦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处房屋对外出租项目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2-23

【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锦州锦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处房屋对外出租项目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1处房屋对外出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重要提示:根据招商的相关要求,所有竟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陆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南污水处理房屋出租公开招商
招商编号:锦州铁源(招商)-JTKF(2024)第003号
二、招商项目概况

序号

网点地址

公告编号

拟定业态规划

出租范围及面积(㎡)

租金底价(元/年)

租赁期限

1

锦州市太和区东海大街35号

JZTY-JZKF-2024-003

宾馆及超市

房屋现有建筑面积274平方米;停车位10个,面积合计为150平方米

180000

10年

说明:具体要求见“五、竞商须知”

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三、招商方式
采用公开竞商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达到2家及2家以上时,举行网下公开竞价;第一次招商公告后,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只有1家的,进行第二次公告,原报名竞商人资格继续有效,第二次公告后,竞商人仍只有1家的,转为商务洽谈方式。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1.2竞商人的所有成员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2.3不得将承租的生产、办公用房,用于家庭日常居住。
2.4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3.中商人(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或场地)内的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招商人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必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约定,否则,因此投资造成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房屋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房屋期间,需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管理规定。
五.竞商须知:
1.出租建筑物:房屋一栋,占地面积274平方米;10个停车位按标准停车位尺寸进行规划,即单个停车位长6.0米*宽2.5米,面积15平方米,10个停车位占地面积合计为150平方米。说明规划的停车位需按出租方指定位置及要求规划。
2.年租金以中商年租金价格为准,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
3.房屋为现状出租,目前房屋为一层结构,现建筑面积274平方米,房屋举架高约8.9米。拟定在现有房屋基础上搭建一层楼板,由一层变为二层,改造后总出租面积约548平方米,出租面积按改造后的面积计算。
4.由中商人负责房屋增设楼板的施工改造,由一层楼房改造为二层楼房,房屋改造涉及到的设计费、施工费及办理经营资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如果中商后中商人因房屋改造办理相关经营资质等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因此产生的设计费、审批相关费用等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5.中商人在进行施工改造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安全结构,相关施工改造设计方案须委托第三方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经锦州市住建部门、消防部门审批合格,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并报招商人和锦州房建公寓段共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施工前要与招商人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
6.目前房屋内有污水处理设备,招商人负责进行报废拆除处理。中商方在中标通知书下达3日内缴纳10万元保证金,用于房屋内污水处理设备拆除保证金,如污水处理设备拆除后,因中商方原因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者单方面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如中商方按约签订租赁合同,则该项保证金转成房屋租金,不足部分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补齐。
7.合同生效日期及租金缴纳日期以污水处理设备拆除后,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具体见交接验收单。
8.因房屋需进行装修、各种管网及消防设施的改造,拟给予承租方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租金按年上打租缴纳,并按平均年租金的10%收取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承担水暖电费等全部杂费。
9.租金缴纳后次日可进场装修,承租方要向出租方递交装修改造方案,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本项目不超过103万元。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按5年折算,即5年后,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折算完毕。5年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中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5年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
11.在租赁期间,根据使用需求,承租方负责对房屋的设备设施进行修缮,承担相关费用,并确保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如因经营需要,需对水、暖、电、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增设改造等方案,应保证既有设施在租赁期结束后可恢复正常使用,租赁结束后,投资改造增添的设备设施无偿归招商人所有。
12.房屋为铁路资产,产权归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无房产证。竞商人应对房屋现状进行充分了解,中商后不得以房屋状态和手续为由,拒签或不履行合同。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2月22日9时至2024年3月1日16时。
3.资信资料审核:意向竞商人报名时,需向招商人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原件、签章(手印)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资信资料。招商人资信资料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招商人组织的公开招商评审。资信资料审核时间截至到2024年3月1日16时。
七、招商人: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锦州锦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商人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5号楼4层
联系方式:13898390239
联系人:朱晓
八、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以招商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2.递交截止时间:招商人指定的地点,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3.递交地点:招商人制定地点。
九、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以招商人指定的时间为准。
2.召开地点:招商人制定地点,届时请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租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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