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辽阳市 发布日期: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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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辽阳市 采购单位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081-00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灯塔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处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暂停,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1日 10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6.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现场开标。
7.投标保证金不必重复缴纳。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灯塔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  址: 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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