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意向公开(2023-JHLZYK-W1007)
【招标公告】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意向公开(2023-JHLZYK-W1007):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3-JHLZYK-W1007)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LZYK-W1007
三、项目概况:拟公开招标采购智慧大屏、视频会议软件以及配套设备系统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交货地点:辽宁营口市、鞍山海城市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内施工完毕。
最高限价:96万元。
四、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二),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在公示期内按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及意见建议,可以发送到我部指定邮箱swxf.2002@163.com。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意见受理人员:于先生
联系电话:***
(2023-JHLZYK-W1007)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LZYK-W1007
三、项目概况:拟公开招标采购智慧大屏、视频会议软件以及配套设备系统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交货地点:辽宁营口市、鞍山海城市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天内施工完毕。
最高限价:96万元。
四、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详见附件二),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以在公示期内按附件要求格式将相关材料递交我部指定邮箱。
1.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及意见建议,可以发送到我部指定邮箱swxf.2002@163.com。
六、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1.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意见受理人员: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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