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2-21
【招标公告】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北陵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0663
项目名称:北陵公园公厕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说明:
1、北陵公园内18个公厕化粪池、全园污水井清掏及处理服务;
2、预算金额:50万元/年(投标报价包含清掏、运输、处理、售后服务、保险、税金、环保检测等一切费用)。
3、清掏服务点位:
(1)正门公厕 正门东 清掏容积:200 m3;
(2)游乐场公厕 游乐场 清掏容积:110 m3;
(3)码头公厕 游船码头南 清掏:80 m3;
(4)皇太极广场东北公厕 皇太极广场东北角 清掏容积: 120 m3;
(5)陵寝公厕 陵寝班组南 清掏容积:100 m3;
(6)柳堤公厕 柳堤东 清掏容积:100 m3;
(7)清城公厕 东环树阵广场北 清掏容积:100 m3;
(8)大脚印公厕 生态运动场东南 清掏容积:100 m3;
(9)东门公厕 东门里 清掏容积:150 m3;
(10)花海公厕 花海 清掏容积:100 m3;
(11)变电所公厕 变电所北 清掏容积:130 m3;
(12)派出所南向公厕 办公楼西 清掏容积:100 m3;
(13)皇太极广场西南公厕 皇太极广场西南 清掏容积:80 m3;
(14)芳秀园公厕 芳秀园入口东 清掏容积:80 m3 ;
(15)陵下坎公厕 神桥西南 清掏容积:150 m3;
(16)西红门公厕 西红门里 清掏容积:80 m3;
(17)西门公厕 西门里 清掏容积:150 m3;
(18)北门公厕 北门里 清掏容积:100 m3;
(19)门票部、执法队、电工房、办公室后方、食堂、花海院内班组作业房、景区管理部院内的污水井及采购人指定的园内污水井。属于额外需要清掏处理的点位。
(注:清掏服务点位(1)、(4)、(9)、(11)、(13)、(15)、(16)、(17)为重点清掏点位)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规范作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并有完整的作业日志和检查记录;
2、作业人员在园内作业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制服、佩戴工作证件;
3、吸污车辆应做到外观整洁、完好,车体无粪迹污物。装载容器应密闭性好,放粪闸阀、进粪口应严实,并有防滴漏措施;运输过程中应无滴漏、洒落,车走后场地应清理干净避免二次污染。
4、作业时应尽量避开客流高峰期,主要应以晚间作业为主以免影响游客的游园体验。园内行车应降低车速、禁止鸣笛,不干扰游客正常游园;
5、平时随叫随到,如井、管发现有堵或不畅时应及时处理。作业频次原则上应为重点点位的需每天清掏两次,非重点点位每周清掏一次,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园日常调度为准。
6、保证管道通畅,不堵、不冒。每天有专人进行巡视,及时处理冒水、漏水问题。如有污水外溢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相应处罚制度进行处罚;在运输、处理清掏出的污物时需满足环保、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
7、如遇节假日高峰期,供应商应以实际需求及工作调度情况进行清掏并听从采购人的临时清掏调遣(重点点位为:正门公厕、皇太极广场东北公厕、皇太极广场西南公厕、东门公厕、变电所公厕、陵下坎公厕、西红门公厕、西门公厕);
8、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均须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处理标准:供应商须具有污水(物)处理能力,且处理完的水质(污物)应达到污水排放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因清运、处理污物造成环境污染及媒体负面报道,由中标单位负责环境恢复并消除不良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一次采购签订一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每年立项并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2时00分至2024年02月2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省电子评审系统线上递交及现场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北陵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d@shundahui.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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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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