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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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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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中
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ZHCG2024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
告):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768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沈阳市鑫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9168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社维斯服务外包(鞍山)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9732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默晗/;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罗天/;
中标候选人(社维斯服务外包(鞍山)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云龙/;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
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投标人对外合作企业数量须在5家以上,输出人员在500人以上。;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投标人对外合作企业数量须在5家以上,输出人员在500 人以上。;
中标候选人(社维斯服务外包(鞍山)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
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
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8.投标人对外合作企业数量须在5家以上,输出人员在500人以上。;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小组打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小组打分排名第
二;
中标候选人(社维斯服务外包(鞍山)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审小组打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禹晴 0412-2912666
三、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LNZHCG2024007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
公告)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01包: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第一中标候选人:鞍山市明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社维斯服务外包(鞍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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