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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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辽宁博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2-0000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45(元)
评审总得分:85.51(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土壤制图与成果汇交汇总及建立普查数据库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45-86室
中标(成交)金额:985,700(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连山区耕地土壤上 680 个样点,园地 114 个样点、林地 33 个样点、草地 15 个样点。总计 842 个样点。投标单价:2945元;投标总价:2479690元
服务要求:承担检测任务的中标测试 化验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质量控 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 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 报送检测结果。各中标测试化 验供应商要按照《第三次全国 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 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 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 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 制作业指导书》对土壤三普样 品的测试化验等做好全过程的 质量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严格 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 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 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 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 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 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 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 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耕地、园地(表层样品):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 稳性大团聚体、pH 值、阳离子 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 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 换性钠、交换性钾、盐基总量)、 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 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 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 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有 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 硒、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 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 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 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 铅、总镉、总铬、总镍(29 项)林地、草地(表层样品): 土壤容重、机械组成、pH 值、 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 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 钾、有效磷、速效钾(11 项)
服务时间:以实际签 订合同为 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成交候选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土壤制图与成果汇交汇总及建立普查数据库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C23060100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及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合格,所提交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杜波、秦溪、齐海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表层土壤样品内业测试化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837.52(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土壤制图与成果汇交汇总及建立普查数据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785.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连山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服务类公开招标2024.01.16.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土壤制图与成果汇交汇总及建立普查数据库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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