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辽阳市白塔区普化委水塔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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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阳市白塔区城市更新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辽阳市白塔区普化委水塔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辽阳市白塔区普化委水塔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077 | 工程名称 | 辽阳市白塔区普化委水塔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077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阳市白塔区普化委水塔片区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辽阳市白塔区城市更新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 | 建设地点 | 辽阳市白塔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王金龙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冀1132016201619314 | ***.650000元 | 265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90.2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智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越(辽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金龙 | 万鹏 | 阎科伦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孙德胜 | 李金凤 | 贾荣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万吉祥 | 吴迪 | 张枫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冀1132016201619314 | 辽1212014201512218 | 辽1212017201815644 | ||||||||
投标报价 | ***.650000元 | 28050000.000000元 | 28157772.5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65日历天 | 265日历天 | 26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0.29 | 81.29 | 81.0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智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越(辽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瑞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签字,不符合形式评审标准2.1.1条规定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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