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40090669698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79.65% 区(县)预算资金 :20.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230.2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治理海阳河干流4.476千米,总防护长度为5.696千米。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9066969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海阳河干流治理长度4.475千米。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护岸工程,固滨石笼形式,护岸长度5.696千米,其中左岸防护长度2.502千米,右岸防护长度3.194千米。
投标保证金
9.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919.29317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8 00:30至2024-02-21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7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室(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开标时间
2024-03-07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4、拟实施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督部门
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2426661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15502963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399166764@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清原满族自治县
招标人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40090669698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79.65% 区(县)预算资金 :20.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230.2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治理海阳河干流4.476千米,总防护长度为5.696千米。
标段(包)名称
清原县海阳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40090669698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海阳河干流治理长度4.475千米。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护岸工程,固滨石笼形式,护岸长度5.696千米,其中左岸防护长度2.502千米,右岸防护长度3.194千米。
投标保证金
9.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2-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919.29317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8 00:30至2024-02-21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7 01: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五开标室(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开标时间
2024-03-07 01: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4、拟实施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督部门
抚顺市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52426661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21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15502963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399166764@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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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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