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02-08 
          
          【招标公告】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州建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3208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72,000.00
                                             最高限价(元):1,472,000
                                             采购需求:查看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本项目为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建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锦州市滨海新区海逸半岛103-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及上传的响应文件和承诺电子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现场递交),承诺函(详见格式1)。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如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建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滨海新区海逸半岛103-5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gczj@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桥东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建杰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67930005250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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