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ZB-ZBB2024-0023
2.项目名称: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2万元
5.最高限价:37.2万元
6.采购需求:项目位于大洼区霍田公路南侧,院内道路总长373米,有两种路面类型,分别为:路面宽6米,总长度283米。设计结构为:按重载设计,挖除原路40厘米后,加铺15厘米级配碎石垫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二是路面宽3米,长度90米。设计结构为:按照一般道路进行设计,挖除原路30厘米后,加铺结构为10厘米级配碎石垫层+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院内道路排水337米,其中:暗排250米,使用300混凝土排水管,集水井8座;87米砖砌排水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10.磋商保证金:0.37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项目转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于2024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3.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房间。
5.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6.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递交方法:采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gczb@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迪、李想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ZB-ZBB2024-0023
2.项目名称:盘锦军区民兵装备仓库院内道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7.2万元
5.最高限价:37.2万元
6.采购需求:项目位于大洼区霍田公路南侧,院内道路总长373米,有两种路面类型,分别为:路面宽6米,总长度283米。设计结构为:按重载设计,挖除原路40厘米后,加铺15厘米级配碎石垫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二是路面宽3米,长度90米。设计结构为:按照一般道路进行设计,挖除原路30厘米后,加铺结构为10厘米级配碎石垫层+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厘米普通沥青混凝土。院内道路排水337米,其中:暗排250米,使用300混凝土排水管,集水井8座;87米砖砌排水沟。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10.磋商保证金:0.37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项目转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于2024年02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3.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现场购买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房间。
5.在线购买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6.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递交方法:采用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下午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gczb@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迪、李想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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