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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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ZM-ZB-2024-010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设备(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后10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16-239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0416-799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416-7996200
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ZM-ZB-2024-010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设备(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结果公示后10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材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16-239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0416-7996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416-79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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