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某部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公开招标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23-W1005
项目名称: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
预算金额: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企业及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截图)。(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分包转包和被分包被转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以上(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八)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九)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一)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二)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四)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以上(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最近连续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0.企业及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截图)。
(二)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wxt1987cc@163.com。
报名单位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已完成注册的报名单位,请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相应信息的维护工作。
以上材料报名时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23-W1005
项目名称:网络与安防设备实习室设备器材
预算金额: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企业及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截图)。(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分包转包和被分包被转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以上(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八)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九)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一)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二)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三)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四)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以上(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最近连续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10.企业及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截图)。
(二)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wxt1987cc@163.com。
报名单位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已完成注册的报名单位,请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相应信息的维护工作。
以上材料报名时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以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6-6、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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