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防洪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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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防洪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防洪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防洪评价及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 价(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_(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起自沈丹高速佟沟立交东南侧约3公里处,经苏家 屯区、铁西区、新民市、于洪区、沈北新区后进入沈抚改革示范区、向南穿插抚 顺市望花区后又经沈抚改革示范区进入浑南区,经过祝家街道、李相新城后接回 沈丹高速与南环形成闭环,路线全长约198公里。本项目拟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 标准。全线共设特大桥 9485 米/3座,大桥9774米/32座,中、小桥 2054米/28座, 涵洞169道;分离式立交 23732米/89座,通道211 座,天桥41座;全线共设互 通式立交24座(其中枢纽互通7座),服务区4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防洪评 价及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批复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评价业绩或防洪影响评价业绩。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主要人员称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至少配备不少于6名水利 相关专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
企业信誉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内(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9月21日至2023 年9月27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_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 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DL@163.com 邮箱,文件命名为 66 LNCT184-2023 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招标文
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 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套,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 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 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12 日_13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 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 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 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传真:024-23304808 邮箱: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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