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2024-JYCMBX-F1002需求公示(2024-JYCMBX-F1002)(第1包)
【招标预告】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2024-JYCMBX-F1002需求公示(2024-JYCMBX-F100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服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资质等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CMBX-F1002
三、项目预算:88万元
四、项目概况:对5个公寓和1个农场提供物业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技术规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辽宁省内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等问题。
六、意见反馈方式:(一)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采取现场送达方式的须符合沈阳市和本单位防疫要求。(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8909889509
张先生,024-28817213
沈阳市某单位
2024年1月19日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服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和资质等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CMBX-F1002
三、项目预算:88万元
四、项目概况:对5个公寓和1个农场提供物业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技术规范: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辽宁省内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等问题。
六、意见反馈方式:(一)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采取现场送达方式的须符合沈阳市和本单位防疫要求。(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8909889509
张先生,024-28817213
沈阳市某单位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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