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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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城市建筑设计院 |
项目名称 |
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017
项目名称: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验收通过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4、服务内容:兴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共涉及10个社区,17个老旧小区,130栋楼,建筑面积 44.74 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的铺装工程及零星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
铺装工程:拆除原有路面37783平方米,彩砖铺装36103平方米,沥青路面翻建2498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3671.5平方米,散水修复595米,边石9110.49 米及零星工程。
排水工程:铺设排水管 8094米
路灯工程:路灯330套
5、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服务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资格或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兴城市建筑设计院
地 址: 兴城市创业广场9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ztb125100@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市支行
账户名称: 兴城市建筑设计院
账号: 06925201040025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524292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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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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