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包含食堂)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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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包含食堂)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沈阳智博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包含食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59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包含食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含食堂)
供应商名称:沈阳智博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路北
中标(成交)金额:4,856,882.57(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含食堂)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4年物业服务项目(包含食堂)(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项目管理及综合服务 (1)人数:共10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接待员3人,会服2人,收发1人,洗衣工2人,电梯员1人 (2)职责范围: ①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内部会议接待服务及各种活动的礼仪保障工作。 ②接待员:负责机关信件、报纸的收发及来访登记工作。 ③会议服务员:负责机关各类会议服务工作。 ④收发员:负责内部各类报件的收发保障工作。 (3)人员要求: ①经理:男女不限, 50周岁以下,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 ②接待、会议服务员:女,45周岁以下。 ③收发员:女,40周岁以下。 ④洗衣工:女,50岁以下。 (4)管理标准: ①业主满意率98%以上。 ②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③会务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④信件收发及时准确,无错收、误送、丢失现象发生。 ⑤接待外来人员登记,联络及引导服务。 ⑥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⑦更换全院各办公室饮用水。 ⑧洗衣房服务管理 2、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1)人数:共12人,其中保洁班长1人 保洁员8人,季节绿化工1人同,法庭保洁员2人。 (2)职责范围: ①庭院、大厅、走廊、步梯、卫生间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②院长办公室、会议室、法庭、活动室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③庭院绿化、养护; ④冬季庭院内除雪。白天降雪:小雪随时清扫,中雪、大雪,雪停后主要通道须2个小时内清除,其部分24小时内清除。夜间降雪:主要通道在早8:30前完成除雪,其它部位当天清除。 (3)人员要求: 保洁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4)管理标准 ①业主对保洁及浴池管理满意率95%以上; ②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100%。 ③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④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⑤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⑥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3、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1)人数:共6人,其中工程班长1人,综合维修1人,电工1人,水暖工1人,空调维修2人。 (2)职责范围: ①负责办公楼日
服务要求: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3.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即先签一年合同,一年合同期满,中标单位服务良好,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共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新、邱君玉、贾世琪、徐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含食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地址: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210114-00159采购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服务(含食堂)
供应商名称:沈阳智博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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