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09
【招标公告】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4204
项目名称: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84,000.00
最高限价(元):1,584,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需要保安人员人数:55人,含保安经理1名,队长6名。
二、年龄:20周岁-55周岁。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工作时间: 8点—17点,17点—24点30,24点30—早8点
休息时间:保安人员每周休息一天。
五、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
1、供应商派遣的保安人员有义务对采购方指定区域的人员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保障。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对采购方提供的服务质量。
3、供应商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4、供应商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并且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再培训。
5、供应商的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采购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采购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6、供应商指定区域的人员受到威胁时,如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应积极协助采购方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解救措施,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警。
7、供应商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恰当。保安人员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方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采购方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定期回访应为每一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及时进行。
9、在采购方认为某个保安人员没有适当履行职责,严重违反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当出现严重失职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害,采购方将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3日内选派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员进行替换。
10、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采购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六、保密条款
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采购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供应商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采购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供应商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无关的人员。
七、责任划分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遣的保安人员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执行职责时,造成自身人身伤害和死亡的,由供应商按工伤待遇承担;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遣的保安人员除因意外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伤亡的,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划分标准,由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及供应商派遣的保安人员对采购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后,采购方仍不改正,导致发生案件、事故和人、财产损失的,采购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保安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各岗执勤时要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保安人员神圣使命,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2、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报告。
3、做好门卫接待和进出人员、携带物品的验证登记手续,维护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4、对于上访群众要详细掌握其反映事由、上访人数、单位,积极劝阻到市信访局接待大厅,禁止上访人员进入市政府办公大楼。
5、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对政府办公楼检查情况、来访情况或其他突发状况都要及时处置,做好维控,同时报告值班保卫干事。
6、消防、治安监控人员负责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需要昼夜值班,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认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
7、巡查办公楼及庭院区域内的治安状况,落实安全“四防”工作制度。在处理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等事故时,协助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保护案发现场和维护现场秩序。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九、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1、政审合格,无不良记录;
2、参加过保安员岗前培训或其它法律培训,有较好的文字识读和语言表达能力及保安协警勤务工作能力;
3、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反应机敏,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安全守法意识强。
4、保安人员在工作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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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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