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分拣机械备件项目(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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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分拣机械备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分拣机械备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9.65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
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及时、有效对生产设备的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平稳有序,拟对浑
南处理中心场地、航空处理中心场地开展分拣机械备件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分拣机械备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分拣机械备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
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四)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八)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 79.654 万元,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九)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6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审核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
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进入报
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
-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600 元/本,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
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本项目开标
结束后评审小组的审议结果为准。)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
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的承诺书;(5)未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
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的承诺书;(7)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的承诺书;
(8)不联合体投标,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书;(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书。(10)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公地点的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房产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11)投标报价不超过
最高限价的承诺书;(12)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的承诺书。(以上扫描件均需
加盖公章)
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
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
话:400-080-950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00 。
(2)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
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3)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投标人必须
在投标截止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
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
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
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
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
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
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 101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 12-1 号唐轩中心 802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ys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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