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HW49)无害化处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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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抚顺石化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HW49)无害化处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HW49)无害化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FW-ZA-2023-059-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危险废物(HW49)无害化处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石油一厂、石油二厂、石油三厂、烯烃厂、乙烯厂、腈纶厂、洗化厂、热电厂、合洗厂、催化剂厂、储运厂等产生的危险废物等产生的危险废物(HW49)3600吨,小桶4700个,大桶11700个,进行无害化处置。
最高限价719.75万元
2.2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公司相关直属单位。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标准:对危险废物(HW49)的处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验收要求。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FSSH-FW-ZA-2023-059-0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包含招标废物代码资质(772-006-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7-49、900-999-49、900-045-49),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要满足危险废物招标总量需求,且承诺具备承接本招标方案中废物招标总量需求。
3. 投标方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车辆为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
4. 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政府通报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⑥企业现贮存危险废物未超过贮存能力80%。(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6、投标人为辽宁省外企业,需提前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理允许跨省转移处置函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4 11:00:00 至 2024-01-09 16: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如投标人是首次访问电子招投标平台,请先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中国石油招投标U-KEY(以下简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通知通告”栏目内“操作指南”。
4.3 招标文件售价 4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15 13: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提醒: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络等因素影响,以及平台技术支持的时间需要,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为准)。
投标保证金支付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使用企业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详见第九条)汇入项目所需保证金款项,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完成后,款项金额将同步至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户中。
(2)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表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参与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4-01-15 13:2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可按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查看开标结果。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邮政编码:113004
招标机构: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联系人:*** 邮政编码:113006
电话:*** 电子邮件:majb@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十、系统运维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电子招投标平台详细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后在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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