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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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GZ2023-PJZXYY-GK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37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
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等;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注:提供网站截图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将(1)单位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工本费汇款
凭证(汇款账户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太原支行,账号:124908972610701,不接受个人账号转账。)以上材料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88927889@qq.com 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料齐全的,
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邮寄)。本项目为资格后
审,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5号楼二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5号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编号:LNGZ2023-PJZXYY-
GK007),招标人为盘锦市中心医院,该项目已由院党委会字(2023)第140次,院长办公会
字(2023)第32次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辽宁光正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心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
2.招标采购内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12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项目预估额:37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5.质量标准:合格;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
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顶
凭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等;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注:提供网站截图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投标人可将(1)单位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工本费汇款凭证
(汇款账户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太原支行,账号124908972610701,不接受个人账号转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发送至 88927889@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报名资料齐全的,招标
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邮寄)。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及开标地址标人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盘锦市双
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5号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
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8927889@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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